时间:2022-12-14|浏览:369
“确保 Web3 革命发生在美国!”这是美国共和党众议员 Patrick McHenry 在 2021 年底的数字资产听证会上的呐喊,他还提到一个非常关键的点,即立法要为创造者和企业家在 Web3 的创新上提供必要的清晰定义,这将促进 Web3 市场蓬勃发展,并通过制定明确的规则来预防欺诈和操纵,从而保护投资者、消费者 [18]。
的确,可以看出美国监管机构从最初仅将数字资产纳入各自的管辖范围,到目前也将数字资产衍生出来的运营方、发行方等纳入监管,并且在不断探索监管路径。但是存在的问题是,对于 Web3 的科技创新,美国监管机构并未就许多类似 DeFi、DAO、去中心化智能合约等新兴主体概念以及责任范围给出一个明确的定义,这就造成了监管在进一步探索路径的时候,容易引起 Web3 行业的恐慌,甚至担心监管的进一步措施将遏制 Web3 科技创新的发展,尤其是 OFAC 对类似于 Tornado Cash 这样的隐私应用混币器“一刀切”式的制裁。所以,通过何种监管方式既能保证鼓励科技创新,又能遏制非法活动,保护投资者利益,就显得至关重要了。
美国在完善监管方面非常值得期待,经过多方的努力,“确保 Web3.0 革命发生在美国”已经成为美国决策层的共识。2022 年 6 月来自 Wyoming 州的美国共和党参议员 Cynthia M. Lummis 提交了一份名为《负责任的金融创新法案》(Responsible Financial Innovation Act)[19]的立法提案(目前还在在委员会审议阶段),该法案能与现行法律结合,为数字资产创建一个较为全面的监管框架,试图“务实”地回应目前数字资产金融监管上存在的问题,旨在消费者保护、监管透明、促进金融创新及市场灵活性中取得平衡。该法案对 SEC 和 CFTC 的监管范围、数字资产的定义作出了更为明确的划分,也对数字资产的税收、支付型稳定币、数字资产交易所、数字资产服务商、数字资产自律协会及金融创新咨询委员会等方面作出了规定。可以说,该法案是目前美国最全面的数字资产监管法案,其监管框架和思路值得借鉴。
除此之外,白宫也于今年 9 月 16 日发布了“First-Ever Comprehensive Framework for Responsible Development of DigitalAssets”[20],旨在促进多部门合作,为数字资产的监管提供更为清晰的方向。同时,我们看到金融稳定理事会(FinancialStabilityBoard, FSB)以及 IMF 等国际金融组织都在着手准备建立针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框架 [21]。
目前这个 Web3“狂野西部”时期,非常像 2008 年金融危机之后,2010 年 Dodd-Frank 法案 [22]出台之前的时期。Dodd-Frank 法案从防范金融系统性风险,保护消费者利益角度出发,重新构建美国金融秩序,期望以此恢复对美国金融体系的信心。Dodd-Frank 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i)实施系统性风险监管,进行监管机构及监管功能重组,成立金融稳定监管委员会(FSOC),改变金融机构“大而不能倒(Too Big Too Fail)”局面;(ii)采用“沃尔克规则(Volcker Rule)”,限制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自营交易,从而使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之前的混业经营时代回到分业经营时代;(iii)加强衍生品市场监管,监督过度投机行为;(iv)设立消费者金融保护局(CPFA),加强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我们来简单类比目前 FTX 暴雷后的情况:造成危机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都是高杠杆;由于自营交易板块 Alameda 的严重亏损,造成 FTX 金融机构的风险,并且很快传导至整个虚拟货币市场,形成系统性风险;监管机构管辖权限受限,没有一个统一的跨部门的协调机构,导致罪魁祸首依然逍遥法外;消费者无处寻求保护。恩?有没有很熟悉?依旧是当年的味道。
虽然目前美国国会堆积着大几十部关于数字资产的法案待审议,但是随着 2022 年数字资产市场众多黑天鹅事件的出现,尤其是 FTX 暴雷之后,必然将加速美国进一步完善 Web3 的金融监管的决心,以期在打击违法犯罪的同时,促进科技创新,确保 Web3 革命发生在美国???
最后援引 SEC 委员 Hester Peirce 的一段话作为结尾:“许多科技创新的实验都会失败,但失败可以为未来的成功指明方向。因此,为科技创新提供宽广的实验空间至关重要,同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减轻伤害。这样的实验能为监管者和市场参与者提供宝贵的经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