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浏览:167
此外,协议还规定,润星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总金额少于销售总金额的60%情况下,周文元持有的华东重机股票中的4,000万股股票不得转让、质押或用于其他担保;在润星公司应收账款收回总金额少于销售总金额的80%情况下,周文元持有的华东重机股票中的2,000万股股票不得转让、质押或用于其他担保。但是,如果周文元需要履行协议中的差额补足义务,则除外。
润星公司是华东重机的子公司,2017年,华东重机以股份及现金购买了润星公司的全部股权,并与周文元等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周文元在协议中对润星公司三年的经营业绩做出承诺,而周文元等已经完成了其承诺的润星公司的业绩补偿协议。但是,现在润星公司存在未按期收回的应收账款,所以周文元作出了相关管理及差额补足的承诺,以维护华东重机及其股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