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9|浏览:181
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中央财政对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分别补助65%、70%、80%,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地方财政分别承担35%、30%、20%。补贴资金由航班起飞港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列入转移支付下拨相关省级财政部门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在政策实施后,分两批预拨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上限的70%;剩余30%待补贴政策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标准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此轮补贴也是纾困组合政策的一部分。最近,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增加1500亿元民航应急贷款,支持航空业发行2000亿元债券,有序增加国内国际客运航班。证券时报、财联社等媒体也纷纷报道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