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2|浏览:176
日前有一个现象引人注目:虚拟偶像开始越来越多地进入一些企业的视野,成为其代言人。不少电商平台推广相关产品时,也开始利用虚拟的网红可以发挥直播、录综艺、拍电影等功能。这种形式拓展了营销场景,同时也能为企业的品牌发展增加更多形象内涵,促进用户与品牌资产的积累,从而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预计2023年我国虚拟偶像市场规模将达到3334.7亿元,其潜在商业价值可见一斑。
不过,虚拟偶像代言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面临打造难、成本高等问题。产业链下游较为发达,但上游技术端还比较薄弱,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例如,若虚拟偶像从事虚假营销,一旦被识破,商家可以将欺诈消费者的责任推给虚拟偶像,自己则摆脱责任。另外,虚拟偶像因融入了更多商业因素,商家有时候难免受到利益最大化的驱使,将一些夸大宣传的用语掺杂其中,利用消费者的“尝鲜”心理,诱导其购买产品,实际上对消费者形成欺诈。
要进一步规范虚拟偶像代言,应该采取多种措施。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虚拟偶像代言的使用方式,避免风险,引导行业向良性发展方向前进。另一方面,商家应恪守诚信经营理念,以法律和商业道德为准则,将正面的品牌形象与虚拟偶像有机融合在一起,提升消费者对品牌的认知和信任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