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8|浏览:190
虚拟货币是具备以下主要特点的一种虚拟商品: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和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存在于数字化形式中。常见的虚拟货币有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狗狗币等。虚拟货币没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市场上不应被用作流通货币。
1. 比特币 2. 以太币 3. 泰达币 4. 狗狗币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委颁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规定,以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被视为非法金融活动,严格禁止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买卖虚拟货币的中央对手方、提供虚拟货币交易的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这些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禁,如有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虚拟货币“挖矿”的危害
虚拟货币“挖矿”是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这种活动会消耗大量能源、导致碳排放量增加,对国民经济贡献度较低,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带动作用有限。与此同时,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来越突出。虚拟货币“挖矿”可能威胁国家和个人的数据安全,影响金融秩序的稳定,并可能引发能源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违法违纪等各方面的风险。
案例1: 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在10月8日发布的工作动态中称,近日对该省内进行了全面排查,发现参与虚拟货币活动的矿池出口流量达到136.77Mbps,参与“挖矿”的互联网IP地址总数达到4502个,消耗算力资源超过10PH/s,每天耗电量达到26万度。据了解,一万度电大约相当于3000户家庭一天的用量,而26万度电则足够供给7万户家庭一天的电力需求。
案例2: 某虚拟货币“矿主”表示,随着比特币的减少,经营一个虚拟货币“矿场”需要更高的资本投入和更长的回报周期。现在,一些“矿场”每天耗电量达到百万度,其中很多直接从水电站接线获取电力。据某位“矿主”声称,他所在西南地区的“矿场”一年的耗电量相当于三个城市一年的总用电量。
案例3: 某视频制作公司的后期剪辑师洪某将自家顶楼改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