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3|浏览:226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共10个部委发布了《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这个通知是里程碑式的行政指令,比2017年9月4日禁止ICO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行政指令更加具有意义。因为这次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也加入了之前的7个部委。
加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意味着虚拟币的法律监管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在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将虚拟币行业的各种形态纳入现有罪名的适用范围中。这意味着对虚拟币项目的拘捕、审判和处罚将有法可依。
以上主要有以下几点需要注意:
1、虚拟货币不能任何虚拟币参与的商业行为都可以适用非法经营罪。
2、发行虚拟币以及提供与虚拟币相关的服务(例如OTC、中心化钱包、交易所、理财、Defi、期货等)会被定性为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和非法集资等。
3、将法律主体设在境外,但在境内为中国用户提供虚拟货币服务仍然是犯罪,境内工作人员将面临同样的刑事处罚。明知公司将账号设在海外规避监管,仍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如果被警方查处,将承担法律责任。
4、用户参与虚拟币交易的盈亏自负,国家不反对用户参与虚拟币投资,但是参与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换句话说,参与私募、ICO、Defi、期货等虚拟币交易的行为都不受法律保护,即使有协议也是无效的,赚钱和亏钱都不受保护。
这是否意味着币圈将完蛋?全球的币圈不会倒闭,但对小散的币圈来说,可能会逐渐衰落。而为小散提供交易和出入金渠道的圈子可能真的会消失。
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国家明确表示要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传播。
怎么做呢?
首先,加密货币交易本身就是超级风险的,这类信息应该严格监管,尽量少在媒体平台上出现。
其次,加密货币衍生品如合约交易和杠杆交易风险更高,应逐步全面禁止。
实际上,目前币圈所提倡的完全交易自由是很危险的,因为完全的自由不仅包括交易的自由,也包括欺骗的自由。
近期CCTV-13连续几期报道了“空气币”的危害以及币圈欺骗消费者投资等内容,只是币圈欺骗行为的冰山一角。实际上,币圈内的欺骗行为远超过报道中的内容。
我还记得一个加密货币投资社区曾大肆宣扬鼓励新手投资,声称不要听老韭菜的话,因为他们不能发财的原因就是老韭菜。在那段时间里,新手投资者疯狂买入各种“币”,结果除了一些由马斯克推动的狗狗币稍微有点起色,其他各种“动物”币火了不到一周就跌到谷底。
新手投资者亏损惨重,纷纷喊冤,可是当初却忘了自己鼓吹的去中心化和自由交易。
今年,公安部、央行等多个部门联手打击治理跨境赌博资金链行动,借助比特币、稳定币等虚拟资产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