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香港证劵及期货交易事务管理监察委(SFC)发布了一份通函,宣布了一项转换安排,旨在为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制定全新的规章制度。该安排旨在帮助那些已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项目并希望遵守监管规定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提供足够的时间来申请许可并检查和修改其系统和监管措施,以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那些未领取牌照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应该以有条不紊的方式完成业务流程。对于那些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已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项目并且具备实质性业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他们可以在2023年6月1日到2024年5月31日期间(即首12个月)再次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项目,而不违反《打击洗钱条例》中的规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必须在2023年6月1日之前在香港提供虚拟资产服务项目,方有资格参与转换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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