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0|浏览:239
根据调查,2016年11月,郝某花在泰国见到了“五行币”组织创始人张健(真名宋密秋),受到张健的鼓动开始发展“五行币”业务,并成立了虹晟团队。
后来,郝某花在山东省昌乐县成立了潍坊张健珠宝有限公司,并以此为基础,以注册会员赠送五行金币为宣传手段,通过微信宣扬增加国家黄金储备、推进数字货币,并以网上动态奖励、高额静态收益、线下直接推荐奖和宝马奖等现金奖励来吸引人员加入并发展会员。
该组织按照加入时间和发展人员的上下线关系形成团队层级,并以发展人员的数量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人员,从中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到案发时,虹晟团队下设10余个团队,发展了2000余名传销人员,涉案资金达1400余万元。
除了主犯郝某花,其他相关人员也分别被判刑。其中蒲某涛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徐某红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魏某文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李某霞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颜某民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魏某梅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赵某祥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张某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邢某梅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某岭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2万元到6万元不等。
昌乐县人民法院认为,这11名被告人组织、领导了虹晟团队的五行币传销活动,涉案金额达1400余万元,他们在该传销组织中担任了管理、协调、宣传、培训等角色,其行为均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对他们分别判处了缓刑四年到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以2万元到6万元不等的罚金。所有违法所得也都被没收并上缴国库。
据了解,虹晟团队的创始人郝某花在2018年10月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该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并处以6万元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