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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虚似货币在我国的合理合法问题2013年12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工业生产和信息部、中国商业银行监管联合会、证监委、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键确立BTC并不是由货币政府发行,不具备法偿性与强制等货币属性,并非真实含义的货币,但也并没有确立严禁一般群众开展项目投资或交易BTC。
二、代币发行股权融资的合理合法问题2017年9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网信办、工业生产和信息部、国家工商局、银监、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七单位协同公布《关于做好预防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示》(下称“《公告》”),关键确立代币发行股权融资实质上是一种没经准许私自公布股权融资的个人行为,因涉嫌不法开售代币票卷、不法发行证劵及其非法融资、金融诈骗、传销组织等违法违纪主题活动。代币发行股权融资中采用的代币或“虚似货币”不由自主货币政府发行,不具备法偿性与强制等货币属性,不具备与货币同等的法规影响力,不可以都不应做为货币在市場上商品流通应用。
三、法定数据货币现况2019年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有关冒充中国人民银行为名发行或营销推广法定数据货币状况的公示》,关键确立中国人民银行未发行法定数据货币(DC/EP),也未受权一切财产平台交易交易。四、猛击虚似货币买卖2019年期内,全国各地陆续传出整改报告,一旦发觉本地从业虚似货币主题活动的互联网公司或交易中心,包含数据货币资产募资等,都将被视作违反规定运营,并催促公司马上整顿撤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