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3|浏览:180
第一起案例是虚构网络原石销售。2018年6月,肖某某成立苏州翠之轩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利用微信等渠道进行虚假宣传,诱骗被害人购买翡翠原石。该团伙诈骗了101名被害人,涉及全国23个省市自治区,骗取的钱款共计250万余元。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认定肖某某等21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
第二起案例是利用虚拟货币转移赃款。2019年底至2020年1月,秦某明知“夏某”欲转移犯罪所得,转移赃款38.81万元。石狮市人民法院认定秦某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
第三起案例是诱骗投资虚拟货币诈骗。2019年至2020年期间,余某等人以虚构身份的方式在网上骗取华裔投资者信任,让其到指定平台投资虚拟货币,然后人为造成跌势,迫使客户低价卖出以牟取利润。该诈骗团伙涉案金额高达279.18万元。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法院认定余某等9人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及罚款。
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法的隐蔽性与灵活性,也提醒公众要提高识别风险的能力,并选择正规途径理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