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8|浏览:199
据警方调查,犯罪团伙打着区块链旗号,四处宣扬“我爸是区块链”,以“乐某鼠”App为名,发行类似比特币的虚拟产品。他们利用粉丝们渴望“一夜暴富”的心态敛财,实行诈骗。里面涉及的玩家曾某湖、吴某柱、邱某亮等人共报警称被骗人民币130多万元。犯罪团伙主要根据客户需求开发设计App,形成产品出售给下游人员实施诈骗活动。下游实施诈骗的主要成员共10人,其中8人有涉嫌传销或非法集资犯罪等前科。诈骗活动涉及了黑龙江、河南、山东、安徽等地。
由于涉及的地域广、涉案人数多,专案组整合信息资源、打破技术壁垒,对相关信息进行深度追踪,集中力量开展打链条、摧源头、端窝点工作。警方还发现,主营App软件开发的广州某科技公司,是由张某铭、林某委、陈某楷、袁某栋融资注册成立的。犯罪嫌疑人于某联系了张某铭,以26800元的价格定制App,该App由张某铭进行修改,最终将软件命名为“乐某鼠”App。之后,于某、黄某、吴某以投资高回报为诱饵,吸引网友投资网络虚拟“老鼠”,并从中获利。各成员都有各自的赚取手段,通过出售“乐某鼠”App原始生成的“老鼠”“大米”和推广App提成获利。这些犯罪分子被警方逐个锁定,最终在全国各地被抓获。
此类案件属于新型犯罪形式,有利用新技术手段的特点,已成为公安机关打击的重点。公安机关将会继续加强技术与情报的整合,不断完善防范和打击机制,坚决打击各种涉及区块链的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