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0|浏览:183
该意见分为七个部分,共包括32条内容。明确了人民法院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总体要求、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建设要求、四个方面典型场景应用方向和区块链应用保障措施等方面。该意见的主要特点包括:
1.提出建成互通共享的司法区块链联盟,以形成中国特色、世界领先的区块链司法领域应用模式。
2.明确人民法院区块链平台建设要求,包括加强区块链应用顶层设计、持续推进跨链协同应用能力建设、提升司法区块链技术能力、建立标准规范体系,以及打造开放共享的全国法院司法区块链平台等。
3.提出运用区块链数据防篡改技术提升司法公信力,以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电子档案、司法统计报表等司法数据上链存储,并推动执行案件等数据和操作上链存证。
4.提出应用区块链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司法效率,以支持司法行业自动化水平的提高。
5.提出应用区块链互通联动促进司法协同,以实现人民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检察、公安等部门的跨链协同应用,建立自动化执行查控和信用惩戒。
6.提出利用区块链联盟互信服务经济社会治理,以推进构建与知识产权、市场监管、产权登记、交易平台等机制,支持知识产权保护、营商环境优化、数据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应用。
该意见的出台,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区块链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加速司法体系数字化建设,提高司法效率和公信力,促进社会治理和公正司法事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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