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3|浏览:191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金融稳定与发展委员会第51次会议关于打击比特币开采和交易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源消费双重控制目标任务的若干保障措施,进一步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加强打击和处罚,建立长效监督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大数据产业环境、防范金融风险。
记者注意到,“八项办法”草案对相关企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打击虚拟货币“挖矿”的态度空前严厉。相关主题非常广泛和详细,包括参与者、藏匿者、供电商、网吧和公职人员,这反映了内蒙古在打击虚拟货币开采方面的坚定信心。内蒙古着力推进“十四五”能源消费双重控制目标,加强节能监管,降低能耗预算指标。对于为虚拟货币“采矿”企业提供场地和电力支持的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实体,如果故意隐瞒不报、不清理不及时关闭、未得到有效审批监督,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党内规定进行处理。
对虚拟货币的“挖掘”主体严肃追究责任,主管部门应根据节能法的规定,取消各种优惠政策,退出内蒙古电力多边交易市场,并予以严格处理,认真追究责任。在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和其他实体“挖掘”虚拟货币的情况下,主管部门应当依照电信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吊销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并严肃追究责任。如果网吧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掘”行为,主管部门将依法停业整顿等处置。
各类虚拟货币的“挖掘”主体将没有变相的渠道。一旦发现,将依法严惩。涉矿人员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涉矿公职人员被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个人及其他主体以虚拟货币形式进行洗钱等违法行为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使用虚拟货币进行非法集资的企业、个人和其他单位,主管部门应当按照非法集资预防和处置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严格处理。对未经批准接入电源的虚拟货币“采矿”项目等主体,根据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其非法窃电行为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各种措施都有规律可循,每个参与者都有明确的分类,惩罚措施也各不相同。可以说,内蒙古的虚拟货币开采“企业”已经从根上彻底铲除。
内蒙古某矿山的前工作人员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内蒙古首次发布打击虚拟货币开采的公告以来,大多数加密矿山已经从内蒙古撤出,或者一些零星矿山仍然抱着侥幸心理,假装一些企业被调查,目前可以说几乎所有企业都退出了。
内蒙古作为第一个响应财委打击比特币开采的省份,与以往打击虚拟货币开采的文件如出一辙。从今年2月全面关闭虚拟货币挖掘到最近建立的“挖掘”报告平台,再到针对多个主题的八项更为详细的措施,可以说,态度非常坚定。
与内蒙古已基本清理的背景下发布的禁令相比,其他与虚拟货币开采相关的城市是否会采取类似的严打政策,云南等部门的行动,桂川和电力公司将引起更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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