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4|浏览:168
在大门镇一民房内,执法人员查获了一起虚拟货币“挖矿”违法活动。现场的6台服务器(48张显卡)、1台显示器等相关设备被执法人员断电并先行登记保存。同时,当事人还接受了政策宣传和批评教育。
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是指通过专用“矿机”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这种活动会消耗大量能源,产生大量碳排放。虚拟货币生产和交易带来的风险日益突出,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推动作用也十分有限。因此,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于2021年9月3日发布了《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1283号),并于2021年12月30日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淘汰类目录。
接下来,区发改局将按照国家和省市的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与相关单位合作,协调推进和依法整治,坚决查处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市民增强防范意识,不参与或支持任何涉及虚拟货币“挖矿”的活动,有效预防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带来的风险。我们还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为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目标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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