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1|浏览:174
2019年11月,江阴的高女士在QQ邮箱收到了一封网络刷单的广告邮件。由于想赚些外快,她加了对方QQ并了解了刷单的操作流程。按照要求,她支付给对方100元,并顺利收到了105元(其中5元为佣金)。然而,当她向对方支付了4800元后,对方没有返还佣金,反而以任务未完成为由要求她再支付9600元。高女士意识到可能被骗后报警。
公安机关调查发现,像高女士一样的电信诈骗受害人有很多,此案中受害人达80余名,涉及全国各地,有人被骗金额甚至超过10万元。目前,该诈骗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在刷单诈骗中,不法分子为了躲避追查,被害人的钱款并非直接打入对方账户,而是通过充值点券、虚拟货币等方式将诈骗得来的钱“洗白”。被骗资金流向调查发现,被骗资金流入一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平台,并被用于充值某直播平台的虚拟货币,随后被郭某购买并转卖。今年1月,郭某被抓获,随后鲍某也被抓获。
据郭某交代,他在2019年9月在微信群中认识了倒卖网络虚拟货币的“商人”,从中了解到可以通过一买一卖赚钱,于是开始了这条“生财之路”。他先与出售平台账号的“商人”私聊,确认交易的账号里的虚拟货币数量、买卖单价等细节,然后通过支付宝交易,完成“收号”。接下来,他开始寻找客户加价“卖号”,并赚取差价。鲍某就是他的其中一个客户。
截至案发,郭某共收购并出售给鲍某的虚拟货币数量为170余万个,总价值人民币170余万元。今年2月,江阴市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郭某、鲍某批准逮捕。
电信诈骗犯罪呈高发态势,如2017年以来,江阴市检察院已办理了938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此类犯罪形成了“诈骗—转移—变现”一条龙式的黑灰产业链,打击较为困难。此外,检察机关还发现,电信诈骗涉及的罪名不只是诈骗罪,还包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检察机关呼吁加大对这类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民众的利益。
除了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外,公众应该在大数据时代更加谨慎,认真甄别网络信息。对于陌生人提供的网站链接、二维码,不要随意点击下载,避免轻易转账支付。此外,不要参与刷客、刷单等违法行为,以免成为受害人。
根据《检察日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