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4|浏览:188
70年后炒股、80年买P2P、90年后炒币、00后炒鞋,割完城市再下沉到农村。无论你处于什么年代,何种阶层,总有一把镰刀等着你。
那么,哪些是法律保护受害人的?哪些是生死自理,后果自负的?
法律不保护!
自从11月起,区块链再度刷屏,各种披着虚假外衣,偷换概念的骗局也跟着又火了一把,花式各式各样,层出不穷。
最近的一起斐讯“0元购”,“挖矿”赚取以太币申请全额返现的案件站在了舆论的风口浪尖上。
有“小华为”之称的上海斐讯公司与华夏万家(北京)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等机构合作的“斐讯0元购”营销活动,简单来说就是只有购买上海斐讯旗下的产品就能获得“K码”,然后登录“华夏万家金服”的合作机构的APP,输入K码可激活“云算力”,通过云端“挖矿”赚取以太币,并申请全额返现。
这环节(套路)有点像我们在商场里只要买够998,就可以凭小票到一楼可以八折购买一条珍珠项链哟!
2018年6月,湖北的消费者钟某看到这消息后,用了4374软妹币买了6件“E-star-I以太星球云算力”,随后收到卖家邮寄来的“K码”。
随后,钟某按照商家指南输入激活码激活云算力,开始云端“挖矿”,以赚取以太币(ETH)。
结果发现登录“华夏万家金服”APP后却发现不能返现。
愤而不平的钟某以上海斐讯公司虚假宣传为由,把该公司起诉至葛洲坝人民法院,要求上海斐讯公司返还购物款4374元,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3倍赔偿13122元,共计17496元。
但是结果去令人傻了眼!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理由是钟某明知“以太星球云算力”属于虚拟货币范畴而购买,实际是投资虚拟货币的一种形式。该行为不受法律保护,更无法定惩罚性赔偿的适用空间,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简单一句话,投资虚拟货币这事,不受法律保护。
不服,钟某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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