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浏览:186
原文编译:0xCC
本文由a16z合伙人ChrisDixon在社交媒体上发表,原文标题为《Web3剧本:有一件事会让人感到困惑,那就是Web3中的「物理定律」可能与Web2中的有很大的不同。应用是否具有互操作性的动机即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Web2中,应用程序完全控制用户数据,因此每个应用都可以单方面决定是否与其他应用程序进行互操作。
通过梅特卡夫定律我们可以知道,当两个网络竞争时,小型网络的动机是希望互操作的,而大型网络的动机则是不希望可以互操作。因此,较大的Web2网络几乎总会决定不具有互操作性,而且由于它们完全控制所有用户数据,这对它们来说很容易做到。
按照这种逻辑运行多年后,我们最终就得到了今天的互联网,几乎没有任何应用、网络可进行互操作(除了从Web1继承而来了Web网页和电子邮件)。
对于网络参与者来说,这是导致了一个糟糕的结果:用户体验更糟糕,并且被锁在应用之中。开发者和创作者都很难冷启动并扩大他们的受众,并且也有被锁在其中的风险。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Web3中互操作性的诱因。在Web3中,数据由用户自己拥有,因此应用无法阻止他们将自己的数据从一个应用转移到另一个应用。同样,通过梅特卡夫定律我们知道,更大的网络尽管拥有阻止互操作性的动机,但在Web3中他们不能做到这一点。
这就是有趣之处。较小型的网络不仅具有互操作的动机,而且还将互操作性作为核心增长机制。
举个例子,假若你是一个Web3游戏的初创团队,并且很欣赏大型Web3游戏所建立的粉丝群。吸引他们的社区的一种有效方法是允许他们的token——同质化toekn及非同质化token(NFT)——进入你的网络。
没有理由要求一个token在新创立的游戏中功能和在旧有游戏中相同,也没有理由要求NFT具有相同的用途、外观或功能。
关键是,通过为用户的数据和资产赋予价值,你创造了一个激励用户加入并拓展的网络。此外,通过决定首先与哪些网络进行互操作,你可借此来帮助指导你开发的社区类型。
这个例子说明了Web3的一个非常好的属性:网络/应用的激励与网络参与者(用户、开发人员、创作者等)的激励完全一致。
Web3并没有希望应用/网络设计者做正确的事(「不作恶」),而是创建了新的系统,其中规则由代码强制执行(「不作恶」)。网络和网络的激励机制让网络参与者达成了利害一致。
来源:区块律动BlockBea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