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7|浏览:170
数字虚拟货币是互联网技术的产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以及数字加密技术的成熟,人们开始对数字货币产生兴趣。比特币的发表和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展示了数字货币的潜力。可以注意到,比特币与互联网是不可分割的,只有在互联互通的环境中才能运用区块链技术。
数字虚拟货币无法成为法定货币,这是当前的观点。首先,数字虚拟货币的价值极不稳定,缺乏公信力。比特币的价格经历了大起大落,成为投机品种。其次,数字虚拟货币持有者相对较集中,拥有法定货币的发行广泛性。任何人都有权持有美元和人民币,并且这些货币在国内外流通。第三,数字虚拟货币的区块链技术限制了货币总量,无法适应现代信用经济对货币供应的需求。比特币的总量被限定在2100万个,这会导致通货紧缩的风险,与现代信用经济需求背离。最后,数字虚拟货币缺乏国家信用担保,无法而且缺乏“价值锚”和与贵重金属的联系。
然而,数字虚拟货币的区块链技术在金融领域有广阔的应用空间。区块链是互联网上一块一块的计算区块,可以改变商业逻辑。除了在数字虚拟货币中的应用,区块链技术也可以用于支付清算、智能合约、金融交易、物联网金融等领域。一些公司和机构已经开始在这些方面进行研发和应用。
综上所述,数字虚拟货币可以被视为互联网技术的产物,但不能成为投机品种。只有将数字货币的技术应用充分挖掘和运用,才能真正增加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