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6|浏览:224
本文将介绍纤之魅微商的代理模式。
根据企查查数据显示,纤之魅(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2月23日,法定代表人是李俊,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元。公司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分别持股51%和34%。纤之魅旗下有三款减肥产品,分别是纤之魅so脂冻果冻、纤之魅植物肽果蔬压片糖果、纤之魅白藜芦酵代餐奶昔(6种口味)。
根据纤之魅代理商提供的材料,纤之魅微商的代理级别分为家庭(原特约)级别、金牌级别、总代级别和合伙人级别。家庭级别的门槛是1500元,金牌级别是5500元,总代级别是16000元,合伙人级别是68000元。
纤之魅奖励政策分为五种:
1. 合伙人同级推荐奖励:合伙人A推荐合伙人B,A获得10%返利;合伙人B推荐合伙人C,B获得10%返利,A获得5%返利。 2. 合伙人永久返利:合伙人从补货开始,公司给予合伙人B补货总价款的10%返利,给予上家合伙人A5%返利。合伙人A自己补货,公司给予总价款10%返利。 3. 同级别推荐奖:不同级别的推荐者可以获得不同数额的返利。 4. 跨级别推荐奖:不同级别之间的推荐者也可以获得不同数额的返利。 5. 合伙人级别以上的代理商可以从团队业绩中获得奖金,奖励比例递增。
从上述代理政策和奖励政策可以看出,纤之魅微商的代理级别有五个,形成上下级关系。代理商可以通过推荐其他人加入获得返利,还可以从所拉人的业绩中获得返利。此外,合伙人级别以上还可以从团队总业绩中获得不同比例的奖金。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的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组织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根据这些政策和奖励政策,可以发现纤之魅微商设置了超过3级的代理模式,自上而下形成上下级关系。通过让代理商认购产品的方式交纳门槛费,按所拉人头进行直接和二次返利,并以以下线销售总业绩为奖金计算依据的团队计酬方式,完全符合传销行为的特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在网络上,有许多关于纤之魅微商的推广软文,里面经常提到类似“投资低,0风险”、“带你年入几十万几百万”、“改变自己、实现梦想”等说辞。
无法确定真相如何,但从纤之魅微商的市场现象来看,显然是不可信的。
以零售价168元/盒的纤之魅果冻为例,家庭级别的进货价为125元,金牌进货价为110元,总代进货价为95元,合伙人进货价为60元。然而,在淘宝上,许多商家的销售价格低至55元左右,比纤之魅微商高级别的合伙人进货价还低。这样一来,低级别的代理商应该怎么办呢?他们不能高价进货低价出售吧?
这可能是纤之魅微商管理混乱的原因,也可能是市场将要崩溃的征兆。如果是你,你会选择一个产品虚假宣传、涉嫌传销、高价进货低价甩的微商吗?
清扬君认为,纤之魅微商的代理模式完全符合传销行为的特征,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这篇文章来源于清扬君,并特此鸣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