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8|浏览:182
根据声明,对于资产规模超过10%的基金,如果其属于虚拟资产,那么只能向专业投资者进行销售。任何涉及投资虚拟资产的基金和经纪机构,都需要在证监会进行注册。
香港证监会在解释为什么推出针对虚拟资产的监管方针时表示,在应用监管权力时,如果按照传统方法将金融产品归类为"证券"或"期货合约",将导致虚拟资产投资者无法得到保障。因此,证监会决定采取一种成功机会较高的方法,将绝大部分虚拟资产投资组合管理活动纳入监管范围。
根据声明中公布的框架,香港证监会将在其监管沙盒内探索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是否适合进行规范管理,并观察那些有意从事相关业务的平台运营者在沙盒环境中的运作情况,以及他们是否符合建议的监管规定。如果在这个阶段结束时,香港证监会认为对平台运营者进行规范管理是合适的,那么就会考虑发放许可证并对其进行密切监督。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在声明中表示:“今天公布的措施容许我们以某种形式对虚拟资产基金的管理或分销进行规范,使投资者在基金管理、基金分销以及这两个层面都能得到保障。本会希望鼓励市场以负责任的态度应用新科技,同时为投资者带来更多选择和更佳的效果。”
新规还表明,香港证监会可能向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颁发许可证。如果证监会计划向任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颁发许可证,那么建议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运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应与现有自动化交易服务供应商的标准相似。
证监会认为,在概念性框架下的监管方针如果成功落实,能够为那些愿意遵循严格标准和操作方式的平台运营者提供合规途径,并且可以区分持有许可证和不打算申请许可证的运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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