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9|浏览:149
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参与、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属于违法行为。泽恩社区的理事以下层级人员应该携带身份证明材料、银行交易流水等相关书面材料主动投案,并如实陈述,争取从轻处理。
凡是反映情况、表达诉求的,都应当依法理性进行,不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危害公共安全,否则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网络传销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危害社会稳定。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不要盲目投资、参与网络传销活动。
此前,桐城市公安局、桂林市公安局等已经提醒过风险。
这次,社区领导人直接被立案调查,接下来将面临审判。请注意,这个项目被定性为传销,所以最终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收回本金。社区领导人和理事都将受到严厉处理,所以当你在朋友圈看到一些人每天声称可以赚取高额收入时,不要羡慕,可能结果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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