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3|浏览:215
据了解,2020年4月,邳州市公安局网安大队民警发现本地网民传播了一款名为“奥运之星”的APP,声称与北京冬奥会有合作,并利用区块链技术发行虚拟货币。
经过侦查,办案民警证实这是一起冒用“北京冬奥会”名义组织和领导传销活动的案件。
加入“奥运之星”传销组织只需支付2元认证费,即可免费领取“体验矿机”并进行“挖矿”,获取“奥运币”。然而,要提高“挖矿”效率,就需要发展下线并购买高等级的“矿机”来兑换更多的“奥运币”。
而这些所谓的“奥运币”实际上是犯罪团伙头目在网站后台随意添加的,并且交易价格也是按照逐日上涨的规律随意设定的。
在2020年5月,邳州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在安徽滁州、山东济南、河南商丘等地展开了收网行动,一举抓获了该传销组织的4名骨干人员。
通过审查,警方了解到2020年2月初,犯罪嫌疑人孙某飞、孙某杰和李某彬通过网络联合投资并雇佣胡某磊开发了这个APP,建立了“奥运之星”传销平台。然而,这个传销平台还处于萌芽阶段就被警方摧毁了。
不过令人震惊的是,短短的3个月时间内,该平台就发展了超过200万个会员,并通过收取“认证费”和出售“奥运币”,使孙某飞等人非法获利800多万元。目前,该案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警方提醒市民,“区块链”是一项新的信息技术,可用于不同生活服务场景,但它本身并不创造价值。
一些不法分子借“区块链”之名,以投资虚拟货币为幌子,设立各种所谓的“虚拟货币”,诱导投资者交易,实际上是常见的诈骗手法。面对各种以“区块链”为名的投资项目,投资者应保持警惕,要时刻记住两点:
一是我国监管部门明确禁止虚拟货币交易活动;
二是不要轻信网络平台上所谓的“专家”和“高手”制造的高回报言论,投资前应充分了解各类风险,谨慎做出决策,不要盲目相信他人。
今年以来,邳州市公安机关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了“净网2020”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涉网违法犯罪活动,已侦破了112起涉网案件,抓获了368名犯罪嫌疑人,取得了显著的战果。
鹰鉴提醒广大群众,“奥运之星”这类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它们利用热点概念来炒作,编造各种高大上的理论,以空投“糖果”等方式诱惑人们,宣称“币值只涨不跌”、“投资周期短、收益高、风险低”,以炒币升值和发展下线获取利润吸引公众投入资金,并劝说投资者发展更多人员参与,不断扩大资金池。不法分子在幕后操纵所谓的虚拟货币价格趋势,设定获利和提现门槛等手段非法获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