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3|浏览:167
武汉市公安局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民警杨雅迪表示:“最开始对方给她介绍的是说,他们是给国内一些知名的购物电商网站进行刷单的。”看到群里有人说真的能赚到钱,娟娟在网友的指导下,开始了第一笔刷单。娟娟刷完后,对方很快就把当时娟娟垫付的本金和6%的佣金都给了娟娟。
随后对方告诉娟娟,由于网络故障,她需要再刷几单才能拿回本金和佣金。然而,连续刷了十单后,娟娟再也没有联系上对方。民警告诉受害者,这是目前最普遍的“抛砖引玉”式诈骗,先给小额返现获得信任,再逐步让人陷入陷阱。民警提醒,一旦出现要求刷多单的任务,就是诈骗的开始。
除了这种最基础的“抛砖引玉”式诈骗,兼职刷单诈骗不断升级。其中一种骗子会运营或构建一个看起来很专业的刷单平台,引诱受害者在平台注册和充值。这种情况往往涉案金额较大。另一种诈骗方式是类似于网店客服退款的“企业代付”,目的是引诱受害者不断进行转钱刷单,完成任务。还有一种方式是构建微信群或QQ群,然后有一个人专门教受害者刷单操作,另一个人则充当监督员的角色,给受害者营造一个正规的假象。
武汉警方介绍,今年以来,兼职刷单诈骗是唯一一种每周发案超过100起的骗局,受害者以16至35岁青年人为主,女性受害者占比达72.4%,远高于男性。受害群体主要是无业人员、务工人员、大学生、个体户和公司员工。
杨雅迪民警表示:“刷单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它属于一种虚假的交易行为,本身就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