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29|浏览:196
中国北京互联网法院承认生成人工智能案件中的人格权
在 2024 年 4 月 23 日的公告中,中国北京互联网法院对被告使用配音者的声音训练生成人工智能的行为做出了不利于其的判决。具体而言,法院认为,被告利用配音者的声音训练人工智能语音发生器,因语音发生器输出的声音与配音者的声音相似,侵犯了配音者的人格权。该法院早些时候裁定人工智能生成的图像拥有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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