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19|浏览:170
去年5月下旬,张某在某二手交易平台通过代购朱某订购了一只价值21万元的爱马仕包,并向朱某支付了5万元定金和16万元尾款。但朱某拖延时间,一直以海关清关等理由推脱,未能发货。去年7月15日,张某向警方报案,后朱某被逮捕。
法院审理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朱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加上首次犯罪,在量刑上从宽处理。最终,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款人民币三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买贵重商品时要提高警惕,尽量选择官方渠道购买,付款方式建议货到付款,或选择正规交易平台的“第三方付款”。如果遭到诈骗,要尽快报案,保留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诈骗罪是十分严重的犯罪,不仅会对受害人造成巨大的财产损失,还会影响社会稳定,每个人都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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