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1|浏览:181
该标准从系统化层面构建了“智慧药房”指标体系的整体框架。它定义了“智慧药房”,并提出了相关的评价标准和建议,包括信息系统、自动设备、智能环境、安全体系、应用效果和满意度等方面。这些评价标准和建议涵盖了药房管理、处方审核、药品冷链管理、互联网医院电子处方和药品配送等方面。标准将“智慧药房”应用要素的特征和效果以指标分级的形式展示,并提出了2个一级指标、6个二级指标和46个三级指标,用于评价“智慧药房”。在该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等级医院的“智慧药房”,给出了相应的评价等级。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对提升长三角地区医疗机构药房服务质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并进一步推动长三角地区药学标准化建设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