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2|浏览:196
近期虚拟货币的暴涨暴跌引发监管。5月18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联合发布公告,要求金融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会员单位不得用虚拟货币为产品和服务定价,不得承保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也不得直接或间接为客户提供与虚拟货币相关的服务。
禁止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虚拟货币没有与任何实物联动,因此没有价值和货币的稳定性。虚拟货币的价格容易被操纵,相关的投机交易存在多重风险。三大协会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加强对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加强客户宣传和警示教育。
虚拟货币违法活动越发猖獗。公告指出,虚拟货币交易涉及的兑换业务、信息中介、代币发行等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犯罪活动。近年来,以虚拟货币为案由的案件逐渐增多。
三大协会表示,将加强对会员单位的自律监督,发现违反规定和要求的将采取相应的处分,并向金融管理部门报告,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
公告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同时要保护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的充值和提现,以及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