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3|浏览:175
来源:广东证监局 〔2022〕27号
关于对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孙虎、周乔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孙虎、周乔:
经查,广州山水比德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比德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2年2月11日,山水比德通过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公司成立数字科技总院,下设元宇宙事业部和智慧山水科技公司,并宣布公司正式被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元宇宙产业委员会接纳为成员。同时,山水比德还披露与奇妙之旅文化旅游管理(佛山)有限公司签订元宇宙综合度假旅游区战略合作协议。山水比德未按照规定在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发布前述信息,且未充分说明公司与有关主体签订的战略合作事项和“元宇宙”概念的相关性,未充分提示公司在“元宇宙”领域资源、技术储备等的不足以及可能的经营风险,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山水比德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八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孙虎及董事会秘书周乔对上述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山水比德、孙虎、周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依法依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