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8|浏览:211
福建省目前已经进入了生态省建设的新阶段,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1. 坚持绿色发展,构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体系。福建省制定了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和“三线一单”政策,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的准入。单位GDP能耗持续下降,清洁能源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万元GDP的水耗、能耗分别较2000年下降了近90%和60%,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05年下降了70%。福建省能源消费虽只占全国的2.8%,但支撑了占全国总量的4.3%的经济。
2. 坚持绿色惠民,构建污染防治共治体系。福建省致力于改善生态环境,建立了覆盖省市县三级的生态云平台。全省12条主要河流水质达到Ⅰ-Ⅲ类比例为97.9%,九市一区城市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为98.8%,市县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为96%、100%,87条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全省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超过90%。福建省推行了强制垃圾分类,在福州、厦门等地的垃圾分类覆盖率都超过了90%。全省城市公交车新能源汽车的比例超过了80%。
3. 坚持绿色治理,构建生态保护修复体系。福建省森林覆盖率为66.8%,连续42年排在全国第一位。福建省推动城市绿地建设,绿地率达到40.8%,实现了全省九市一区国家森林城市和所有县(市)省级森林城市的全覆盖。武夷山国家公园试点项目稳步推进,自然保护地体系基本形成。此外,福建省开展了莆田木兰溪水系统整治以及蓝色海湾整治等工作,近岸海域的水质优良比例达到82.9%。
4. 坚持绿色创新,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福建省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深入推进,先后向全国复制推广了39项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并在生态文明试验区中处于领先地位。福建省还发布了多部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规章,实施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比国家要严格。福建省还推行了生态产品市场化改革试点,探索山海特色的生态产品的实现路径。此外,福建省还建立了资源环境权益交易制度,推出了“林票”制度等林业金融产品。福建省还探索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推进了具有生态恢复性的司法。
未来,福建省将继续深化生态省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省建设布局,并尽快制定2030年前的碳达峰行动方案。福建省还将加快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福建省还将建立利益导向机制,加强绿色发展的法律和政策保障,推进地区生产总值和生态产品价值的协调增长。此外,福建省还将推进绿色生活创建,倡导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进全民践行绿色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