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0|浏览:182
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孙继月刘懿萍
互联网金融在过去短短几年蓬勃发展起来,并对相应的金融业务、金融子行业、市场以及整个金融体系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通过对相关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研究看,互联网金融目前对传统金融领域的替代性或“颠覆性”冲击,以及对中国金融体系的实质性影响整体是有限的。
融合作用大于替代作用
在传统金融业务互联网化方面,互联网技术更多是支持、融合、弥补作用,而非替代作用。互联网技术与传统金融业务的融合以及传统金融业务的信息化服务基本是夯实传统金融发展的基础,有利于传统金融的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的保持,互联网金融仍然是传统金融的一种完善和补充。
在支付清算领域,第三方支付和互联网支付占支付体系约1.8%,对传统支付体系的影响整体有限。值得注意的是,第三方支付对传统支付体系是具有替代性的,但是对金融体系基础设施完善整体却是一种有益补充。
在网络贷款领域,2013年人人贷的规模略超600亿元,在社会融资体系中的作用十分有限。2013年全国全年社会融资规模为17.3万亿元,人民币贷款增加8.9万亿元,网络贷款占整个社会融资的比重不足0.35%,占人民币贷款的比重约为0.675%。
虚拟货币对中国金融体系基本没有影响。由于国内货币金融监管当局严控互联网虚拟货币的发展和使用,国内互联网虚拟货币的影响极其有限。
互联网金融业务最具有影响力的领域是互联网货币基金,即以余额宝为代表的“宝宝们”,主要在于跨界影响银行部门的活期存款和协议存款。
互联网金融对银行冲击大
首先,第三方支付的蓬勃发展使得存、贷、汇等服务的渠道多元化,是支付结算体系的一个竞争者,同时第三方支付将逐步向主体性和实质性金融服务渗透,将在信用创造和融资服务等领域与银行等展开正面竞争。
其次,银行业面临着金融体系“资本性”脱媒和互联网“技术性”脱媒的双重冲击。伴随着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国银行业面临着金融体系诸如影子银行业务的“资本性”脱媒和互联网金融业务“技术性”脱媒的双重冲击,而且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放大了金融脱媒的冲击。
再次,银行目前遭受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最为直接的压力,是存款吸收能力下降及存款成本上升。互联网金融产品高息吸收的资金最终要投放到货币市场,委托银行做资产管理或拆借给商业银行,目前超过8成是协议存款。原来在银行表内的活期存款转变为银行体系之外的货币基金资产,再以协议存款的方式又进入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而银行要支付比活期存款高十多倍的成本,其后的利差也被极大地挤压。
最后,互联网金融可能深刻改变银行服务思维及经营模式。
互联网金融改变金融体系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的一种金融业务模式,甚至被称为第三种金融业态,其演进和发展必将导致整个金融体系主体、结构、市场、产品和风险分布等的变化。
一是互联网金融一定程度上将加速金融体系的创新步伐。互联网金融可得性强、公平性高、便利性好,对于普通民众和中小企业而言,是非常好的一种创新性金融服务。比如余额宝推出之后,绝大部分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都推出了类似的具有创新意义的竞争性产品,这对于加速金融创新步伐具有创新推动意义。
二是互联网金融有利于传统金融行业的加速转型。互联网金融作为“野蛮人”,将迫使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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