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6|浏览:164
在币圈说到交易,我们就要说一说OTC,在币圈,交易方式基本上就是币币交易和OTC交易(也叫场外交易)两种。 币币交易是当前交易所的主要交易形式,其中稳定币USDT的交易对最多,而OTC交易主要是方便未持币的新投资者,用法币买数字货币。 OTC这种场外交易,金融行业里指通过大量分散的像投资银行等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柜台和主要电讯设施买卖证券而形成的市场。 但是,主要的监管制度目前很明确,也就是说目前我国是禁止数字货币交易的,但个人买卖数字资产的这种“特定虚拟商品”并不违法,国内公民持有数字资产,也并不违法! 其实,我们换个角度去理解也很简单,我们目前币圈所谓的数字货币,即BTC、ETH等等,以及各种山寨币,大家都知道它不是货币,过去不是,现在不是,以后也不是。 如果从经济学角度去辨别,一些主流代币只能归结为一种商品,或者收藏品。就好比美国,他们就将BTC归为大宗商品。当然它们是有价的,相当于跟某些著名的收藏品一个性质。但是,你能拿这些收藏品去换一套房子么?你能说这些收藏品就是货币吗?有价的标的和货币是不同层次的概念。这一点,我们始终要牢记于心!
说完了这些,我就和大家说一说关于我咨询的法务方面对于数字货币交易的一些专业的理解和解释,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禁止场外交易 2019年9月,币安赵长鹏在推特上表示支持微信和支付宝法币通道。 但之后支付宝发出声明: “禁止将支付宝用于虚拟货币交易,发现交易涉及比特币或其他虚拟货币交易,支付宝会立即停止相关支付服务。” 目前中国地区的数字货币交易,大多都是通过OTC平台的C2C模式进行。 主要的渠道分别为银行卡,支付宝以及微信支付。 资金不进入平台,只在用户间流通。平台只负责数字货币的进出,同时用户可以自主定价,选择合适的打款方式,甚至还可以进行当面交易。
虚拟货币OTC是否违法? 其实,目前并没有禁止用户间交易虚拟货币,国内将虚拟货币定义为证券之类的资产。出售虚拟货币的行为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由于虚拟货币OTC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往往被某些犯罪行为人所利用,成为资深洗钱犯罪的温床,出售虚拟货币的一方由于未尽到注意义务,常常因为触碰到刑法领域。 刑法第312条显示: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根据已发生的案例如发生OTC交易,价格显著低于市场价格,继而资金分散存放或频繁划转等情形时,在没有相反证据的情况下,虚拟货币的出售人的协助行为会被认定为“明知”,相当于协同负有一定责任。
看完了这些关于法务专业的解析后,我想大家已经有了明确的认知和理解。 对于这些法规我是这样理解的: 目前由于国内不承认数字“货币”,但是又无法从法律层面对公民作出约束,所以现在主要的限制来自于“94事件”之后各部委出台的一系列规定和发文,严格程度就比法律层面低一些。 目前对数字货币采取的策略可以总结为: “高高抬起,轻轻落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中国境内持有数字货币、交易数字货币目前不违法,但是在中国境内不允许从事数字货币相关的信息、交易撮合等服务,所以各大交易所纷纷出海。 这也算是监管层面的高明之处,即控制风险,又不拒绝创新。简单一点理解的话,国内算是一定程度上的默许了公民参与数字货币市场。
其实按我个人的理解来说,法律法规体现的是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和集体利益的选择,并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反对或者支持的政策。 虽然现在保持温和的态度,也是在看不清的情况下比较稳妥的一种选择。 如果真在未来某一天出台了严格的监管规定和管理办法,那么可以有理由相信数字货币的危害性已经得到社会的公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