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7|浏览:208
人民银行的相关部门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了经济金融的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风险,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必须严格落实监管规定,如《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和《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开立账户、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各机构要全面排查并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和场外交易商的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的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增加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提高监测和识别能力;要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压实责任,确保监测和处置措施得到落实。
参会机构表示,将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按照人民银行的要求,不开展、不参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进一步加大排查和处置力度,采取严格措施,坚决切断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支付链路。
来源:人民银行 编辑:谢永利 流程编辑: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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