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谈到
虚拟货币的监管常常会提到两份重要文件,即中国人民银行2013年发布的《关于防范
比特币风险的通知》(289号文)和2017年9月4号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9·4文)。这两份文件是中国监管部门对待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态度的官方文件。
对于虚拟货币的监管,研究常常采用比较研究方法。以下是我们对美国、新加坡、日本、德国、瑞士和英国等国家虚拟货币监管情况的概述。
一、美国
美国对数字货币的监管比较复杂,不同的监管部门对不同的数字货币可能会有不同的分类和监管要求。美国财政部认为虚拟货币是一种货币,因此所有虚拟货币交易所都需要向美国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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