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182
2019年4月至7月期间,被告人何某发展高某加入自称詹某创建的“中国梦护贫保险”项目。该项目虚假宣传以扶贫助困为目的,要求缴纳1800元的“爱国入会费”成为会员,并承诺获得国家发放的“扶贫款”,以及推荐奖。何某、高某通过建立微信群宣传和报名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他们的传销网络层级达到了3级以上,参与人数为42人。会员缴纳的费用扣除推荐奖金后交给何某,由何某再转给詹某。
法院认为,何某、高某组织、领导推销“中国梦护贫保险”项目,要求参加者缴纳费用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数量引诱参与者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由于二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相当,法院决定根据犯罪情节对他们进行适当的量刑处罚。考虑到两人均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传销行为无论如何改头换面,都少不了交纳入门费、发展下线、按参与人员数量获取提成等特点。在网络时代,应当警惕传销的新花样,切勿轻信“高额返利”、“一夜暴富”等虚假承诺,保持警觉,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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