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5|浏览:182
2014年11月,刘某明和杨某刚、张某(已判决)、刘某禄(在逃)共谋在互联网上进行虚拟K币的营销活动。他们注册成立了深圳荭森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建立了虚拟K币的网络交易平台西域网。通过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公众购买虚拟K币。
据了解,该平台有静态收益、炒币收益、邀请收益、交易收益、团队收益等7层收益模式。其中,团队收益模式是通过充值和邀请会员的方式获得收益。根据该模式,充值2000元以上并邀请2个充值100元以上的会员,即可成为“服务中心”并获得第一代收益的30%。如果下线会员升级为“服务中心”,会员则升级为“辅导中心”,继续获得相应的收益。
据调查,刘某明、杨某刚、张某、刘某禄共同进行组织、领导虚拟K币的销售活动,并进行了严格分工。2015年1月,杨某浩加入公司,负责虚拟K币的销售拓展及西域网的维护与宣传推广。
以上人员通过西域网、QQ语音房间等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并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5月,西域网发展了1万余名会员,其中仅重庆梁平区就有上百名会员,层级包括初级会员、服务中心、辅导中心等级。截至2015年9月30日,西域网收取的会员购买K币、充值资金共计2.5亿元,向会员返利共计2亿元。
重庆梁平区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西域网涉嫌传销。2016年10月2日,杨某浩在山西太原被抓获。2017年1月21日,刘某明在江西会昌被抓获。二人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梁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明、杨某浩等人在互联网设立西域网,通过虚拟K币的购买和发展会员的方式,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8年7月3日,梁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明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杨某浩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而且刘某明、杨某浩还被追缴了他们非法获得的568万元。
刘某明、杨某浩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然而,重庆二中院最近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驳回了他们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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