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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币传销头目获刑 2.5亿元巨额敛财案终审

时间:2023-08-05|浏览:190

虚拟币为载体,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日前,两名传销头目刘某明和杨某浩分别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5年,并处罚金60万元。

2014年11月,刘某明和杨某刚、张某(已判决)、刘某禄(在逃)共谋在互联网上进行虚拟K币的营销活动。他们注册成立了深圳荭森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并建立了虚拟K币的网络交易平台西域网。通过以高额返利为诱饵,吸引公众购买虚拟K币。

据了解,该平台有静态收益、炒币收益、邀请收益、交易收益、团队收益等7层收益模式。其中,团队收益模式是通过充值和邀请会员的方式获得收益。根据该模式,充值2000元以上并邀请2个充值100元以上的会员,即可成为“服务中心”并获得第一代收益的30%。如果下线会员升级为“服务中心”,会员则升级为“辅导中心”,继续获得相应的收益。

据调查,刘某明、杨某刚、张某、刘某禄共同进行组织、领导虚拟K币的销售活动,并进行了严格分工。2015年1月,杨某浩加入公司,负责虚拟K币的销售拓展及西域网的维护与宣传推广。

以上人员通过西域网、QQ语音房间等平台,发布虚假信息并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下线。从2014年11月到2015年5月,西域网发展了1万余名会员,其中仅重庆梁平区就有上百名会员,层级包括初级会员、服务中心、辅导中心等级。截至2015年9月30日,西域网收取的会员购买K币、充值资金共计2.5亿元,向会员返利共计2亿元。

重庆梁平区公安局陆续接到群众举报,称西域网涉嫌传销。2016年10月2日,杨某浩在山西太原被抓获。2017年1月21日,刘某明在江西会昌被抓获。二人被重庆市梁平区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被梁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梁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刘某明、杨某浩等人在互联网设立西域网,通过虚拟K币的购买和发展会员的方式,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18年7月3日,梁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刘某明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判处杨某浩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而且刘某明、杨某浩还被追缴了他们非法获得的568万元。

刘某明、杨某浩对一审判决不服,向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然而,重庆二中院最近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驳回了他们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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