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2|浏览:183
13日,滨城区工商局接到受害人张某(化姓)的举报,称市区黄河四路渤海四路新兴市场附近一处老小区内有人组织传销活动。由于张某提供的地址不详实,工商部门的工作人员多次与他沟通后才成功确认了地址,并获得张某同意带领他们前往传销窝点的机会。据滨城区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杨志刚介绍,张某是被表妹骗来的,后来逃脱后才打电话报案。张某因工作而来到滨州,传销组织在他到达后没收了他的手机和身份证,然而机智的张某找到借口逃脱,并成功报案带领表妹回家。在张某同意带领工作人员前往传销窝点之后,滨城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经过提前蹲点和严密部署,在14日晚21时展开了行动。杨志刚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和张某一起打开了传销组织的门,发现他们的生活条件非常差。
当他们打开防盗门时,发现门上盖着厚厚的棉被,屋子里的气味也异常难闻。小小的房间里铺满了地铺,厨房里只有一袋大米、几把面条和一些快烂掉的蔬菜。经过现场勘查,工作人员找到了被集中在一起的手机和身份证,发现传销人员大多来自广西、湖南、四川等外省,平均年龄不超过20岁,最小的只有15岁,最大的只有24岁。杨志刚称,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在校大学生或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学历普遍较高。该传销组织的所谓"老板"是广东某高校一位学习财经与法律相关专业的大学生。根据传销人员的笔记本,杨志刚告诉记者,该组织要求每个新成员先缴纳2900元的入门费,然后通过发展下线来获取分成,这是一个以发展人头为基础的传统传销组织。他们主要通过拉拢老乡和同学来招募下线,常常以"我在这边很好,这里很缺人"等方式吸引熟人来工作,当熟人表示愿意过来时,他们会和"经理"一起去车站接人。
在一举捣毁这3个窝点的同时,滨城区工商局的工作人员分成两组迅速连续捣毁了另外2个传销窝点,以防传销组织之间的泄密。成功捣毁这3个窝点后,工作人员通过劝说和讲解法律的方式,连夜将60多名传销人员送到淄博火车站,让他们平安回家。为了防止他们再次返回,工作人员还严厉警告了传销组织住房的房东。
杨志刚表示:“打击传销组织需要各部门共同合作,社会各界共同关注。”他指出,传销组织如此猖獗与某些市民为他们提供便利,以及各部门间缺乏联动机制有很大的关系。根据《禁止传销条例》的规定,凡是为传销组织提供运输、仓储、住宿等便利条件的人,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被处以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传销组织具有潜在的社会隐患,也会一定程度上扰民。杨志刚呼吁市民不要因为小利而为传销组织提供便利。他还提醒房东应具备识别房客是否为传销人员的能力,如果发现对方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应立即拨打"110"向公安机关经侦大队报案。如果没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情况,可以告知物业、居委会等进行鉴别,一旦发现是传销组织,要立即拨打3392315向滨城区工商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