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7|浏览:165
关于进一步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近期,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宣传推广,国内虚拟货币交易活动出现了死灰复燃的迹象。部分虚拟货币交易平台针对国内居民提供了虚拟货币交易服务,并通过数字货币抵押推出了零息借贷、双币理财等项目。这严重违反了人民银行等七部委发布的《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涉嫌从事非法金融活动,扰乱了经济金融秩序。
在此,辖内的金融管理部门、网络电信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将继续保持对虚拟货币交易、ICO及变相ICO的高压监管,综合运用现场约谈、行政调查、封停网站、刑事立案等手段打击此类行为。
我们严重警告在京机构及人员,不得宣传推广任何虚拟货币项目或平台,不得从事虚拟货币业务销售或交易,不得向投资者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或变相交易业务,不得从事或代理境内外虚拟货币发行交易活动。此外,辖内的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也不得为任何虚拟货币交易买卖提供服务。
同时,我们提醒广大投资者要保持理性,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警惕上当受骗,并及时举报相关的违法违规线索。
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银保监局、北京证监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