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4|浏览:162
经审理查明,自2018年4月起,被告人刘某生、胡某香、冯某英以推销湖南华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华莱公司)生产的黑茶为名,在哈密市福缘茶社,组织人员到场听课。其中,刘某生负责讲课,胡某香、冯某英负责宣传、组织品茶,管理茶社日常事务,通过讲课、品茶等方式引诱参加者购买价值4980元的黑茶,取得会员资格,并继续发展下线人员,以发展下线人员的数量获取奖励金。
据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华莱健黑茶”传销案判决书显示,该传销活动以推销安化黑茶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一份到四份不等的黑茶,加入会员的传销人员将款项打到公司账户银行卡上,公司将其转化为电子币后在网上购买茶叶,然后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准会员发货,从而获得会员资格。
被告人通过不断发展传销活动人员,并按照先后加入的顺序组成层级,形成一种“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例如,一个黑盘盘主推广两个副盘主销售两套价值4980元的黑茶后,就可以获得800元的奖金。黑盘盘主升级为红盘后,在红盘内完成8套4980元的任务,就会获得5000元的奖金,再帮助最初发展的黑盘2个副盘主可得到5800元,符合排队盈利110000元奖金的资格。以此类推。
截至案发,上述三名被告人发展下线50余人,人员层级已达到3级以上。刘某生、胡某香、冯某英均已达到代理商级别,刘某生非法获利106010元,胡某香非法获利105112元,冯某英非法获利110800元。
伊州区人民法院认为,上述三名被告人共同组织领导他人以推销产品为名,要求参加者购买商品获得加入资格,并按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的依据,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秩序。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依法追究三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6月13日,伊州区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上述三名被告人缓刑两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000元,违法所得依法没收,由哈密市伊州区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
在案扣押的湖南华莱实用手册3本、安化黑茶知识简易读本1本、华莱事业讲解1本、黑茶人员笔记本1本、食品经营许可证1张、黑茶笔记本10本、人员层级图10张、电脑机箱1台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此文来源庞氏骗局预警平台,版权归原作者,如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