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27|浏览:244
该立法确立了数字资产矿工和验证者的权利,并为使用加密货币购买商品和服务提供税收优惠。
弗吉尼亚州参议院出台了一项立法,该立法规定了数字资产的开采和交易及其根据税法处理的法规。
34岁的立法机构最年轻成员萨达姆·阿兹兰·萨利姆参议员于1月9日提出了第339号参议院法案。参议院正在讨论该立法,如果该立法获得通过,将提交众议院审议,然后签署成为法律。
该法案免除了从事数字采矿活动的个人和企业获得汇款许可证的豁免。它还禁止工业区禁止数字资产采矿或实施比工业区更严格的噪音条例,从而保护矿工免受歧视。
“根据本章,任何从事家庭数字资产37采矿、数字资产采矿或数字资产采矿业务活动的人均不需要许可证,因为这些术语在第38 15.2-2288.9条中定义。”
此外,如果满足某些条件,例如数字资产不被视为投资合同,该立法免除数字资产的发行人和卖方的证券注册要求:
“如果(i)数字资产不能被视为投资合同,(ii)数字资产的发行人或卖方没有将数字资产作为金融投资向初始买方营销,以及(iii)数字资产的发行人或卖方采取其他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初始买方作为金融投资购买数字资产,则应免除本章的证券注册要求。”
根据该法案,提供采矿或股权服务的公司不能被归类为“金融投资”。然而,他们必须提交通知才有资格获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