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30|浏览:247
美国最高法院推翻了40年前的一起允许联邦监管机构强制执行模糊法律解释的案件。
如果没有所谓的雪佛龙原则,在加密行业法律和监管几乎缺乏明确性的情况下,SEC 可能会更难推行执法议程。
美国最高法院周五以 6 比 3 的投票结果做出裁决,大幅限制联邦监管机构的权力,推翻了已有 40 年历史的一项法律先例,该先例赋予监管机构对其所负责执行的法律进行解释的自由。
1984 年的雪佛龙诉国家资源保护委员会案确立了当法规语言含糊不清时,法院应该听从监管机构的决定和专业知识,这实质上赋予了联邦监管机构强制执行其对法律的解释的权力。
自最初的裁决颁布以来,所谓的“雪佛龙尊重”让监管机构能够在等待国会通过新法律的同时,对时间敏感的问题采取行动。该决定背后的理由是,与法院相比,机构更有可能拥有解释其执行的法律所需的知识和专业知识。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 (John Roberts) 在周五的多数意见中称,雪佛龙原则“不可行”,并补充说,该原则“允许机构改变方针,即使国会没有赋予它们这样做的权力。雪佛龙的广泛性助长了法律的不稳定性,让那些试图绕过机构行动的人永远处于不确定的迷雾之中。”
“雪佛龙案被推翻了,”罗伯茨总结道。“法院必须行使独立判断,决定某个机构是否在其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事,正如《行政程序法》所要求的那样。仔细关注行政部门的判断可能有助于为调查提供信息。当某项法规将权力委托给符合宪法限制的机构时,法院必须尊重该委托,同时确保该机构在其范围内行事。但法院不需要,根据行政程序法,法院不能仅仅因为某项法规含糊不清就遵从机构对法律的解释。”
功率太大
该案长期以来一直是保守派活动人士的攻击目标,他们认为雪佛龙的顺从赋予了未经选举的联邦监管机构太多权力,并且没有要求国会制定更明确的法律。
副法官埃琳娜·卡根 (Elena Kagen) 持不同意见,她写道:“在当前或未来的联邦监管领域,从现在起,法院将发挥主导作用。这不是国会在《行政程序法》或任何其他法规中赋予他们的职责。这是本法院现在为自己以及其他法官宣称的职责。”
“鉴于雪佛龙的广泛影响力,这一决定很可能造成大规模混乱。今天做出这一决定的唯一依据就是多数人认为雪佛龙错了——它赋予了机构太多权力,而法院权力不够,”卡根补充道。“但对监管者及其工作价值的看法转变并不能成为彻底改革行政法基石的理由。从这个意义上讲,今天的多数人也忘记了自己的正确角色。”
SEC 处理加密货币问题
推翻雪佛龙的裁决可能会对包括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 在内的联邦监管机构产生直接影响,在加密行业法律和监管几乎缺乏透明度的情况下,该委员会在主席加里·詹斯勒 (Gary Gensler) 的领导下,推行了积极而广泛的执法议程。SEC 对多家加密公司提起诉讼,声称它们违反了联邦证券法,为监管机构认为是未注册证券的加密货币提供购买和交易服务。
这些加密货币公司包括 Coinbase、Ripple、Binance 和 Kraken 等,它们在各种辩护中表示,涉案数字资产不是证券,SEC 声称这些资产确实符合这些要求是超越其权限的。
就在最高法院再次打击联邦监管机构权力的前一天,最高法院做出了这一裁决。周四,最高法院以 6 比 3 的投票结果裁定,禁止 SEC 使用内部行政法官解决民事欺诈诉讼,理由是此类程序违反了陪审团审判的宪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