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1|浏览:150
具体来说,企业需要缴纳的养老、工伤和失业保险费可以暂时延缓缴纳。对于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来说,如果在2022年有困难缴纳费款,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在2023年12月15日之前,可以补缴2022年未缴费的月度费款,缴费基数可以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会进行累计计算。
关于缓缴的期限,养老保险费的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6月,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的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已经缴纳了2022年4月费款的企业可以从5月开始申请缓缴,缓缴的月份会相应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4月费款。申请缓缴的企业,如果已经缴纳了2022年5月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款,可以退回已缴纳的5月费款。
缓缴期满后,企业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补缴缓缴的失业和工伤保险费,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在2022年12月15日之前补缴到位。申请缓缴的企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额补缴缓缴的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缴纳期间不会收取滞纳金,逾期未全额缴纳的将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在缓缴期间,参保职工可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企业应先为其足额补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失业保险费不会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也不会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以及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也不会影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在缓缴期间,如果职工申请转移养老和失业保险关系,企业需要先为其足额补缴缓缴的养老和失业保险费。
申请缓缴可以直接向参保地的社会保险登记部门提出申请,审核时会根据企业参保登记时自行申报的行业类型进行审核。如果现有信息无法满足划分行业类型的需求,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即由企业出具所属行业类型的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春城晚报记者张田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