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1|浏览:165
虚拟货币挖矿是一种落后的工艺,消耗能源和排放碳量大,对产业发展和科技进步没有积极的影响。这显然与我国争取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任务相矛盾。
同时,挖矿活动存在明显的风险。一些矿场以假象欺骗地方政府,虚构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概念,骗取地方补贴和用电优惠政策,加剧了部分地方新经济行业的虚火和泡沫,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之前相关部门已经多次发布文件,全面禁止虚拟货币挖矿,大量矿场已关闭或转移到海外。然而,由于矿场转移成本高、面临国外监管政策和人力成本等不确定性,加上一些人对“挖矿致富”神话固执追求,目前仍有一些矿场转移到地下继续观望,希望通过后续政策放松或地方执行不力来实现“东山再起”。国家发展改革委此次表态,将全面整治这种情况,并对参与虚拟货币挖矿的单位考虑加征惩罚性电价,目的是要打破这种幻想,释放出持续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明确信号。(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