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06|浏览:182
案件的背景是,2018年6月12日21时30分左右,四人前往夫妻住所,殴打和威胁他们,迫使夫妻将18枚比特币和6466枚天空币转入指定账户。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双方虽存在经济纠纷,但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是过错方。四人在审判中自愿表示愿意退还比特币和天空币。最终法院判决四人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刑,并要求他们返还比特币或折价赔偿。
夫妇从未等待四人返还比特币和天空币的承诺,因此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为,对他人权益的侵害应承担侵权责任,对财产损失应根据市场价格或其他方式计算。一审法院裁定四人共同返还夫妇的18枚比特币和按照市场价格计算的天空币赔偿金额。然而,四人拒绝接受判决并提起上诉,称中国法律不承认比特币和天空币的财产属性,夫妇没有返还财产的权利。在二审中,夫妇放弃对天空货币的追索,但坚持追索比特币。
法院指出,本案为涉外财产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中国法律。法院认为,比特币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应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对于受法律保护的数据和网络虚拟财产,应依法保护。比特币具有投入物质资本购买和维护特定计算机设备的成本,并具有经济效益,因此具有虚拟财产的属性。四人通过非法手段获得比特币并侵犯了夫妇的权益,因此应返还比特币或折价赔偿。
在计算赔偿金额时,一审法院使用了CoinMarketCap.com网站上的交易价格数据,但该网站的信息并不是中国公认的虚拟货币交易价格发布平台,因此在二审中双方同意按照每个比特币42206元的价格进行赔偿。最终,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要求四人返还比特币,并对天空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变更。
这起案件的审理结果表明,比特币属于受法律保护的网络虚拟财产。中国法律并没有禁止比特币的持有,而相关文件也没有否认比特币投资者应该理性投资、控制风险,维护自己的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