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0|浏览:179
随后,朱某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突然多了1万元。而且,每个月月底,他都会收到1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转账,这让他非常兴奋,觉得自己的“第一桶金”来得非常容易。
然而,好景不长。今年3月,镇江市供电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称他们从2018年开始,发现在镇江新区和丹徒区的辛丰、高桥、谷阳、江心等地有大量用户使用电力,但电表显示使用量很少,多次查勘也未发现异常。基于此,他们怀疑这些地区存在严重的窃电违法行为。
公安机关经过两个月的缜密侦查,基本掌握了以兰某和王某等人为主要成员的犯罪团伙,并确认他们在租赁的厂房中大量安装了盗窃电力所需的设备,并实施了违法行为。
今年5月,警方组织了100多名警察对兰某和王某等人进行了抓捕行动,现场抓获了22人,并查封了3000多台设备。7月份,朱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据计算,在朱某提供的厂房中,兰某等人共窃取了超过300万元的国家电力。
今年8月,公安机关依法将朱某移送至丹徒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在接受检察人员讯问时,朱某辩解称自己并不知道兰某等人在盗窃国家电力,他所收到的钱只是帮忙的“好处费”。然而,在银行账户流水、通话记录和证人证言等证据面前,朱某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全部罪行。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