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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是近年来玉林警方破获的涉案人数最多、涉案金额最大的非法传销犯罪案件。检察机关公诉审查报告长达1405页,字数达581659字。被告人闭某成于2014年12月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亚洲斑美拉美容养生机构有限公司。2015年下半年起,闭某成与余某容共同制定了营销方式和盈利方法,并以销售“斑美拉”化妆品为名,通过传销模式获取非法利益。
为了更好地管理传销组织,余某容、闭某成在桂林设立了“斑美拉”公司办公点,并成立了财务部、报单部、客服部、核账部,同时在广州设立了物流部及仓库。为了吸引更多人加入并获取非法利益,他们设定了“严格”的营销规则。
首先,要求每个新人必须由已加入者介绍或推荐,才能加盟“斑美拉”公司。新加盟者必须购买“斑美拉”化妆品成为公司会员或代理商,并且与介绍人形成上下线关系。
其次,公司根据购买“斑美拉”化妆品的数量划分了特级代理、一级代理、二级代理、三级代理和普通会员五个等级。加入者必须先成为普通会员,然后根据要求购买一定数量的化妆品才能晋升为各级代理商。
第三,代理商可以发展任意等级的代理商和普通会员,但普通会员只能发展会员而不能发展代理商。成为某个等级的代理商必须一次性购买一定数量的化妆品,且二次进货时必须满足进货数量的要求。
成为代理商后,可以通过零售利润、批发差价和感恩提成三种方式获得利润。代理商通过发展下线购买化妆品来获取利润。
该传销组织通过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宣传虚假的美容效果和巨额回报,以及举办各种招商会等活动来吸引更多的传销人员。
截至2018年10月9日,被告人何某桦、方某波、劳某等13人共发展下线19991人。经营金额从200多万元至19亿多元不等,非法获利从10万元至700余万元不等。该公司在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发展下线38671人,层级达到24层,经营金额达到43.7亿多元。余某容、闭某成两人在传销活动中非法获利共计13.6亿多元。
玉州区人民检察院认为,余某容、闭某成、何某桦等20人以推销商品为名,要求参加者通过购买商品的方式加入,并利用层级制度来诱导参加者发展其他人加入,以此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构成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向玉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而伍某、刘某斌、吕某香等11人在犯罪中情节较轻,认罪态度好,被决定不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