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浏览:194
根据该通知,虚拟货币不具备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应包括兑换业务、交易所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向中国居民提供服务也被明确为非法金融活动。
通知还强调,与虚拟货币相关的境内工作人员也将被追究责任。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也存在法律风险,违反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将无效,并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此次通知由多部门联合行动,建立了工作协调机制。监测预警方面,将进行全方位升级,包括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以及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监管部门表示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气,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