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6-24|浏览:174
一、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费政策 (一)优惠对象由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时效为2022年二季度。 (三)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养老保险费缓缴期限为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申请材料为《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二、阶段性缓缴工伤、失业保险费政策 (一)优惠对象由5个特困行业(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铁路运输)扩大到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 (二)政策时效为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 (三)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出申请,经参保地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申请材料为《阶段性缓缴工伤保险费申请表》、《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申请表》。
三、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 (一)优惠对象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参保单位。 (二)政策时限为根据有关规定,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继续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 (三)降费标准为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降到1%,其中,单位部分由1.5%降至0.5%,个人部分为0.5%。 (四)申请流程为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无需企业申请,直接享受。
四、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一)优惠对象为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 (二)政策时限为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继续执行到2023年4月30日。 (三)降费标准为工伤保险费率下调50%。 (四)申请流程为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无需企业申请,直接享受。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市本级:鹰潭市月湖区建设路四号社会保险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6222106 贵溪市:贵溪市冶金大道(人保大厦)社保中心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3790718 余江区:余江区邓埠广场路2号社保中心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5891031 月湖区:月湖区西湖路89号社保中心经办大厅 联系电话:6221487
原标题:《纾困解难!鹰潭中小企业请惠存这份社保政策办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