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01|浏览:676
2020年3月9日,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二审为终审裁定。
最近,本案又迎来新消息!2021年3月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邓智天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通知书》:贵州省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11月23日依法驳回了“申诉”。
现将该通知书全文转载如下(来源:裁判文书网App):
根据上述事实,依法作出了驳回申诉的决定!至此,此案已盖棺论定!
【旧文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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