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0|浏览:216
判决书显示,湖南省衡阳市某塑料厂的退休职工宋某奇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案发前,宋某奇先后发展了4000余人加入“智天金融”传销组织,并非法获利400多万元。
根据金融智商税的了解,2015年8月24日,吴开明与邓智天、冯文秀共同注册成立了四川智天金融服务外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天金融公司”)。该公司以“响应国家打造7亿中产阶级”、公司董事长邓智天将自己22万亿古玩资产打包抵押,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幌子为名,在网络上进行提前认购“智天股权”来获取巨额利益的传销活动。
智天金融公司规定,会员缴纳1000元认购10万股或者缴纳1万元认购100万股可以加入公司,并能够自行发展下线会员,并逐渐形成层级,并获得10%到50%不等的分红收益。会员还被要求继续发展新会员加入,逐渐形成一个庞大的传销组织。
2018年2月份,宋某奇通过沈某介绍,缴纳1万元认购智天金融公司的股权后,通过组建群组、朋友圈等方式,发展了300多名下线会员。据庭审视频显示,宋某奇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就发展了300多名下线会员。
同年3月8日,宋某奇为了扩大市场规模,将自己一个月内发展300多名下线的情况告诉邓萍。邓萍得知后,为了扩大市场,任命宋某奇为上海地区的市场销售总监。在邓萍的同意下,宋某奇与自己的弟弟一起在上海市崇明区成立了“上海报单中心”,并担任负责人。
2019年5月19日,宋某奇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上海市七宝派出所民警抓获。在案发前,宋某奇发展了4000多名下线会员,接受下线会员的报单资金总计4700多万元,涉案金额达4300多万元,非法获利400多万元。
2019年12月6日,永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起诉书指控宋某奇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向永城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经审理,永城市人民法院认为,宋某奇参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扰乱了经济社会秩序,情节严重。根据犯罪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认罪态度,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宋某奇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并对其违法所得99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的301万元违法所得将继续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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