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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厚德养老公司简介
2015年10月14日,被告人丁某春、蔡某芬、杨某英、丁某等人在日照市东港区黄海三路39号组织成立日照厚德养老公司。公司以加入公司可免费养老、发展会员可获得高额返利的方式引诱发展他人加入厚德养老公司。
日照厚德养老公司模式制度
厚德养老公司以铜盘、银盘、金盘的组织返利模式发展下线人员。具体模式为:交纳2200元加入厚德养老公司成为会员进入铜盘,会员发展下线人员可获得返利奖励。进入银盘后,不需要发展下线人员,而是按照层级关系自动排序。待银盘达到40人后,排序第一位的人可以进入金盘并获得高额返利。进入金盘后,会发放养老卡,可以在全国各地刷卡入住关联养老院。
各被告人犯罪事实
被告人丁某春为厚德养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在山东和江苏等地设立分支机构,并成功吸引一千余人加入厚德养老。
被告人杨某英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利用自己的地位,领导团队开展传销活动。杨某英非法获得了公司发放的股金返利、工资等非法所得。
被告人丁某在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期间,与丁某春一起去多地发展传销业务。丁某还从公司非法获得了工资等非法所得。
被告人蔡某芬联系了其他人,在多地租房开展业务,并成功发展了300余名会员。
被告人张某国参与策划、管理工作,对接外地养老院等。张某国非法获利10万元。
上述被告人在案发后被逮捕,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一审宣判后,丁某春提出上诉,但法院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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